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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總是領先法律」——高基

這是劇中最後主角群中每人一句的其中一句,法律和法條本該是公平、公正的象徵卻往往成為某些有心人士的保護傘,讓人不禁嚴肅思考法律的存在。在思考這個之前,還必須考慮到「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不犯法並不代表所作所為皆是正確,只是達到及格線而已。

劇中分別用案件的不同角度讓觀眾判定不同角度的基準,有被告的、檢察官的和法官,構成每次開庭的三角形結構三方一一道來他們對事件的認知。像是「殺人案」、「違反偵查公開」韓國大學法學院教授被殺害的事件中就呈現很大的角力戰,檢方一開始就以證據確鑿為由將楊宗勳教授認定為重要嫌疑人,偵辦的方向也是一路朝著要將被告定罪,解除其職務為目標;被告的楊宗勳教授除了不積極聘請律師以外,還徹底行使緘默權讓他的學生和其他同事們相當擔心。這條撐起到底誰才是殺害徐炳柱教授的事件前期的劇本翻轉相當引人入勝,劇情充分的展現無罪推定、罪刑法定、證據主義的三項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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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台灣的律法刑法第154條「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之前,推定其為無罪。」因此我們可以在劇中發現楊教授身為法律人先採取無罪推定原則捍衛自己的權利,接著以還原發現死者的第一現場開始與其他七位學生的正反辯論。這七位學生分別和楊宗勳教授為死者的目擊證人,他們也理所當然地成為這起案件的關注點。

案件發展後隨之衍生更多的案件像是「違反偵查不公開」「偵查不公開是否違憲」以及和生活息息相關的「著作權法」中的抄襲認定、非法入侵個人電腦的刑責以及面對「數位性暴力」都結合時事讓觀眾開始思考法律本身的利與弊?數位性暴力應該是目前最容易引起爭議的部分,儘管劇情很熱血,熱血到身為被告的楊宗勳教授居然申請成為學生的特別辯護人,但拋開劇情以冷靜客觀的角度來看,這部分的法律因為尚未完臻,讓受害者們很難從審判中獲得合理有利的判決,且容易在審判中受到二次傷害,影片再次散布、輿論的批評。在台灣的刑法中僅能以妨害秘密罪、妨害電腦使用罪、散布猥褻物品罪、誹謗罪和恐嚇個人罪來做為懲治散布性愛影片的法則,然而這些法則的刑期全部都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多是以拘役或併科罰金作結,對比受害者日夜承受的痛苦來說似乎不值得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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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 school》劇中的主角們常常圍繞在法學院的正義女神的雕像下,正義女神示人的形象是一手持天秤,一手持長劍,雙眼被布條矇起,天秤代表了公平的審判、長劍象徵制裁罪犯的正義武器、矇起的雙眼代表了客觀、不徇私的法治精神。就像楊宗勳教授所說:「不要只看你想看的,不能只聽你想聽的。」法律訂定的原則是為了維護社會上所有人的權益,也許沒有所謂的法律思想,我們甚至在某些時候必須承認惡法亦法,正是因為「法律是不完善的正義,但當你教導法律時,法律就必須完善,而當你學習的時候,法律就必須是正義的。因為不公正的法律就是最殘忍的暴力。」面對這些艱澀難懂且專業的用語,我們都要打起十二分精神。

很佩服演員們消化這些令人頭昏腦脹的法律,完成出色的戲劇,主要角色們都很有魅力,尤其是姜率A每次一邊流鼻血一邊堅持自己信念的樣子,讓人覺得好可愛。(好像被我講的很恐怖XD)我只是想緩解一下前面有點嚴肅的氛圍,而且看到主演們私底下感情超好的劇照覺得這部劇就是入股不虧啊。不要被一開始長篇大論的專業法律和以為不小心按到倍速的演員口條和邏輯給嚇到啊,這些都會漸入佳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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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中的參考資料:

https://legalphilosophyintaiwan.wordpress.com/2012/03/29/%E6%83%A1%E6%B3%95%E4%BA%A6%E6%B3%95%EF%BC%9F%E6%83%A1%E6%B3%95%E9%9D%9E%E6%B3%95%EF%BC%9F%E5%B9%BE%E5%80%8B%E8%84%88%E7%B5%A1%E7%9A%84%E5%88%9D%E6%AD%A5%E9%87%90%E6%B8%85/

https://plainlaw.me/2020/10/23/__trashed-5/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10001&flno=154

圖片來源:https://tv.jtbc.joins.com/photo/pr10011289/pm10062045/detail/18378